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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海商法,共同海损与过失的关系,发给装货联单让托运人填写,装货联单中的()单证可视为运输合同。在班轮运输条件下,船方应根据()的内容收取货物。在卸货报告中对货物的外表状况、溢短等均可予以批注,并经(
- “新杰森条款”与“杰森条款”的不同之处在于,即使姐妹船之间进行救助,对于()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或施救费用,保险人不予以承保。对于保险标的部分损失,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保险人
- 并经其审核和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装货单留底联,被保险人为船舶办理了定期保险,当被保险船舶与被碰的他船或物体对碰撞的发生互有过错时,除一方或双方所有人的赔偿责任受法
- 表述有误的是()。根据我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条款,要求货方签署海损协议书。根据安特卫普规则、北京理算规则以及我国海商法,()。2004年安特卫普规则较之以往的规则主要修改之处有()。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主
- 收货单上的哪种批注装移到提单上后会使其成为不清洁提单()。货物溢短单的作用是()。①船公司处理索赔的原始资料;②向有关港口发出货物查询单的依据;③船公司收取运费的依据;④收货人向船公司索赔的依据。以下关于
- 通常,对于因承运人可以免责的过失所引起的共同海损损失,应当由()分摊共同海损。以下()通常是托运单的内容。①收货人名称;②货物重量、尺码、件数及包装形式;③托运单份数;④装船期限。在集装箱运输中,两者的异同
- 安特卫普规则中的解释规则规定,凡与之相抵触的法律和惯例均不适用。除数字规则中已有规定外,应按字母规则办理,即()。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如接受托运,并在()上签认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载货清单没有()作
- 对于()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或施救费用,应当由()分摊共同海损。在风平浪静的条件下某船搁浅,Ⅳ
Ⅱ~Ⅳ
Ⅰ~Ⅲ
Ⅰ~Ⅳ#A.批注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应批注。如“新袋”、“旧箱”、“不能倒置”等
- 在1974年安特卫普规则中数字规则和字母规则并存,特别增加了()。所谓()是指被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或处于危险之中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保险合同本可以从保险人处得到赔偿的损失,而付出的合理费用。海事赔偿责
- 保赔协会通常对()不予赔偿。Ⅰ.船东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Ⅱ.事先未通知的违法、违约的绕航引起的损失;Ⅲ.因超载而发生的卸载的费用;Ⅳ.船东延迟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在船舶定期保险的条件下,船舶在保险人同
- ()单证经常以不同颜色来与一般货物相区别,以期在装船时能给予特别的注意。下列()属于收货单的作用。①是船方收到货物的凭证;②承运人签发提单的唯一依据;③是船方编制积载计划的依据;④收货时是货损货差的证明文
- 2004年安特卫普规则较之以往的规则主要修改之处有()。在海上保险合同中,()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为了解除船货面临的共同危险,采取减载起浮措施,待船舶起浮脱浅后,再将货物重新装上船舶,在采取上述共同海损行
- 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如预计船舶在避难港修理时间较长,为减少损失,船方决定货物由他船转运至目的港时,应要求货方签署()。下列()货运单证被称为“大副收据”。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在避难港进行修理,()可以列入
- 共同海损担保通常有()等形式。Ⅰ.提供保证金;Ⅱ.提供担保函;Ⅲ.签署海损协议书;Ⅳ.签署船货不可分离协议。在货物装船后,通常由()在装货单上填写货物装船完毕日期、装舱位置、实装货物数量。通常,保险人对施救
- 共同海损通常由()宣布。远洋货运单证中的装船单证包括()等。Ⅰ.出口舱单;Ⅱ.大副收据;Ⅲ.货物残损单;Ⅳ.货物溢短单。以下()通常不是托运单的内容。①货物外表状况;②货物的重量、尺码、件数、包装形式;③托
- 在1974年安特卫普规则中,数字规则和字母规则的主要分歧是关于()。远洋货运单证的作用之一是可供()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Ⅰ.船方;Ⅱ.港方;Ⅲ.货方;Ⅳ.代理方。中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条款中的免赔额采
-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通常船方应在(),要求货方签署海损协议书。装货时,如大副发现货物包装不固,标号不符、不清或可能引起货损或混票时,应采取的措施是()。根据中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条款,在船舶投保一切
- 根据1994年安特卫普规则,以下可以列入共同海损的是()。有关货物溢短单的签发,下列()是错误的。根据1969年油污民事责任公约,对油污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为()。在1974年安特卫普规则中,数字规则和字母规则的主要
- 如果船方宣布了共同海损,表述正确的是()。远洋卸货单证包括()等。Ⅰ.货物残损单;Ⅱ.货物溢短单;Ⅲ.过驳清单;Ⅳ.卸货报告。载货清单作为随船的单据可分为()。Ⅰ.出口载货清单;Ⅱ.进口载货清单;Ⅲ.过境货物
- 根据安特卫普规则、北京理算规则以及我国海商法,()。下列()货运单证被称为“大副收据”。海关依据()单证对出口(进口)船舶所载货物出入国境进行监督管理。根据中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条款,在船舶投保一切险
- 为了使两船脱离而产生的牺牲或费用应由()。装货单上,关于货物一般应记载的是()。①实际装船数量;②所装船上的位置;③装船日期。托运人用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的单证是()。卸货准备就绪通知书
- 1994年北京理算规则中的规定几乎与()内容相同。收货单没有()作用。港站收据的作用相当于()。①托运单;②装货单;③收货单;④装货清单;⑤提单。()是记载进出口货物原残、混装及货物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
- 如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其赔偿责任都以确定的金额为限,对于()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或施救费用,保险人予以承保。Ⅰ.战争、内战、叛乱;Ⅱ.捕获、扣押、扣留;
- 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的第一到港,()对船货损坏情况进行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货物残损单的作用是()。①船公司处理索赔的原始资料;②向有关港口发出货物查询单的依据;③船公司收取运费的依据;④收货人向船公司
-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托运单的要求,接受托运并指定船名后,这两份是()。①供计算运费用的一份;②在目的港交付货物用的一份;③向付费人收取运费通知用的一份;④签发提单用的一份。下列单证中,表述有误的是()。对于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是指责任人对因船舶而产生的债务负无限赔偿责任,但若将海上财产委付给债权人之后,则可免除其所有责任。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装货单留底联,将全船本航次计划承运的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的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债权人一般得到的是物,并且船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以海上财产为限。经海关查验后加盖海关放行章的装货单,通常称之为()。根据我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条款,以下表述有误的是()。根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是指根据船舶吨位来确定赔偿限额。即责任人对因船舶一次事故而产生的债务,除非承运人同意凭托运人提交的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并有赖于船舶所有人的主动履行,否则可能承担无限赔偿责任,这样
- 可以退还保险费,()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根据海上保险相关法律,()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求或提供保险的目标或对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采用“事故制度”,如预计船舶在避难港修理时间较长,如果船方宣布了共
- 并有赖于船舶所有人的主动履行,这样一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称之为()。如果作为承运人的船舶所有人既可以享受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又可以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其赔偿责任不是以海上财产为限。通常,对于船舶航次保险,有关保险期限的起止,以下表述有误的是()。根据海上保险相关法律,保险人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采取()一个赔偿责任限额的方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是指因船舶发生的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对责任人(债务人)的海上财产强制执行,不得对责任人拥有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把不同目的港的货物按其性质分类,按挂靠港顺序编制的货物汇总清单称
- 为事后处理共同海损的需要,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即一次事故一个限额。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是指因船舶发生的债务,如果承运人已尽到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货主应参加分摊。船上载有冷藏货,致使冷藏货有腐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时,作为责任人的()等,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Ⅰ.船舶所有人;Ⅱ.经营人;Ⅲ.承租人;Ⅳ.货主。根据中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全损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是指责任人对因船舶产生的债务,以船舶发生海损事故的航次终了之时船舶的价值包括运费为限。船公司接受托运后,装货联单中的()单证可视为运输合同。根据中国人保1986年海洋船舶保险全损
- 如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采用(),当船舶所有人的海上财产超过其应承担的债务时,债权人应将超过部分退还船舶所有人。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理算程序为()。Ⅰ.编制共同海损理算书;Ⅱ.理算人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哪些项
- 最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应是()。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是()。以下()通常是托运单的内容。①收货人名称;②货物重量、尺码、件数及包装形式;③
- 实践中,如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采用(),只要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包括运费委付给债权人,则可免除赔偿责任。在海上保险业务中,不足额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的情况。在共同海损理算的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共同海损代替费
- 两者的异同点表现在()等方面。Ⅰ.两者所依据的国际公约不同;Ⅱ.责任与权利主体的不同;Ⅲ.责任限制的方式相同;Ⅳ.诉讼时效相同。远洋卸货单证包括()等。Ⅰ.货物残损单;Ⅱ.货物溢短单;Ⅲ.过驳清单;Ⅳ.卸货报
- 即一次事故一个限额。以下()通常是托运单的内容。①收货人名称;②货物重量、尺码、件数及包装形式;③托运单份数;④装船期限。提单上的如下批注,如果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为了使两船脱离而产生的牺牲或费用应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