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典考网

从民法理论上讲,债务承担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560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审判程序(trial procedure)、行政机关(administrative organ)、婚姻关系(marriage relationship)、缺席判决(judgment by default)、监督程序(supervisory procedure)、增值税专用发票(vat special invoice)、独资企业(proprietorship)、税务机关(tax authorities)、《行政复议法》(administrative review law)、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

  • [多选题]从民法理论上讲,债务承担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 债务承担须第三人与债务人达成合意并通知债权人
    B. 必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
    C. 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的特点
    D. 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形成合意
    E. 债务的承担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甲公司于2014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4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 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 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 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 [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且确定有误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不包括调解书
    B. 审判监督程序是第一、第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它是每一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C.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
    D. 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可能是案件的原审法院,也可能是案件的原上诉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

  • [多选题]张某为避免合作矛盾与问题,不想与人合伙或合股办企业,欲自己单干。朋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其中正确的有()。
  • A. “可选择开办独资企业(proprietorship),也可选择开办一人有限公司”
    B. “如选择开办一人公司,那么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
    C. “如选择开办一人公司,那么必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D. “如选择开办独资企业(proprietorship),则必须自己进行经营管理”
    E. “可同时设立一家一人公司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proprietorship)

  • [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B.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C.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终结诉讼
    D. 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内审结

  • [多选题]乙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甲地级市国税局在对乙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乙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3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20%。(2)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乙公司曾为税务机关(tax authorities)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版仍暂保留在A公司手中,而未由税务机关(tax authorities)收回。乙公司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出售。经税务机关(tax authorities)核实,甲地级市国税局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30万元外,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乙公司对甲地级市国税局的处罚决定不服()。
  • A. 可以向省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B. 可以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诉讼
    E. 可以同时向省国税局和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pl87de.html
  • 推荐阅读

    必典考试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