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经济业务(transaction)、职工工资(employee ' s salary)、有关规定(related regulations)、《个人独资企业法》(individual investment enterprise law)、清偿债务(discharge of a debt)、债务人财产(property of debtors)、资金不足(capital scarcity)、企业合伙人、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符合规定(conforming to prescribed)
[多选题]甲企业于2012年6月5日因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被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2013年1月24日,债权人张某发现甲企业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分配。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张某的请求符合规定(conforming to prescribed)
B. 张某的请求不符合规定(conforming to prescribed)
C. 张某认为,由于是其发现的可供分配财产,因此只能对其一人进行追加分配
D. 若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则不再进行追加分配
E. 若2014年7月12日才发现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则不能再进行追加分配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
[单选题]甲公司于2014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4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 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 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 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多选题]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形式开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就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有()。
A. 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
B. 甲等四人可决定任命乙为该合伙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
C. 若丙是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其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D.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等四人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外,合伙人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E. 合伙人甲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E.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多选题]甲为加入A普通合伙企业需要一笔资金,于2008年3月5日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6%,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丙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本息还清为止。乙依约向甲交付借款。不久,甲加入A合伙企业。借款期满后,乙因经济业务欠A普通合伙企业4万元,因此向A普通合伙企业主张,就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销,但遭A合伙企业拒绝。随后,乙请求甲偿还借款,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甲以资金不足(capital scarcity)为由拒绝还款,丙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清偿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A合伙企业有权拒绝乙的债务抵销请求
B. 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合伙企业的债务可以抵销
C. 甲以资金不足(capital scarcity)为由拒绝还款
D. 乙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E. 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不等于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执行
B. 行政行为也不是成立后就必须立即予以执行
C.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体现在行政行为需要经过强制执行才能实现
D.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单选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留置权的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C. 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时,债务人被留置的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D.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5nd3y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