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正确

题目: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李某以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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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可以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有()。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以上的董事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 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召开。

  • [多选题]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具备-定资格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具备-定资格的股东是指()。
  • A.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诉讼的资格。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进行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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