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清末刑法典修订活动中,最重要的变革成果就是《大清新刑律》。下列有关该法律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C
  • C、《大清新刑律》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

  •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典,但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在该律的背后附加了以维护封建礼教为宗旨的《暂行章程》。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效仿资产阶级刑法,确定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和从刑组成的刑罚体系。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五种,从刑有褫夺公权和没收。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特设“妨害国交罪”,而设立“保安处分”专章的是1935年政府在修订刑法典时效仿德意日等国家刑法的产物,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大清新刑律》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所以C项是正确的。

  • [单选题]公元前359年,秦国称内张贴告示,公布了商鞅变法的具体内容。围观民众针对改革内容议论纷纷。对于以下看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
  • B、乙说这次改革不仅奖励耕织,而且鼓励投机经商,是农业、商业共同发展,对振兴秦国很有帮助,可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 解析: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分为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为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为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由“质人”专门管理。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卷上;“别”是指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结合题目,这份买卖交易的标的物是五头牛,牛属于较大的物品,所以应该使用教长的契券——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 [单选题]秦朝中期,某郡民众因不满沉重的苛税,聚集上百人拒不交纳税款,并冲进官府,砸坏了官府内的一些物品。以上行为,在当时应按照何种罪名来加以处置?
  • 正确答案 :C
  • C、谋反

  • 解析:《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为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重罪十条”分别为:反逆(造反);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叛(叛变);降(投降);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不道(凶残杀人);不敬(盗用皇室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不孝(不待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所以不道、不敬、不义都不符合题目中的描述,不应选。而“重罪十条”中的不孝指的就是不供养父母,对父母不尽孝道,不按礼制服丧的情形,符合题目中的描述,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C。

  • [单选题]秦朝时期,有孙某和刘某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有一日孙某到县令处告发刘某,称刘某与自家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安某通奸(秦律规定,同母异父兄妹通奸,处弃市),要求县令对刘某定罪。经县令调查,孙某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孙某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 正确答案 :D
  • D、孙某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 解析:首先,根据秦律,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孙某为泄私愤捏造事实,告发刘某与安某通奸,构成诬告罪。同时,秦律规定,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的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因此,本案中,诬告者孙某应当受到他诬告刘某的通奸罪的处罚,即弃市。故答案为D。常见错误分析:有的考生没有理解秦律的“诬告反坐”原则,诬告者赵某应当受到他诬告钱某的通奸罪的处罚,而不是诬告罪的刑罚。该题提醒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理解重要朝代的刑罚的基本原则。

  • [单选题]法国1791年宪法确立的政治体制是()。
  • 正确答案 :A
  • A、君主立宪制

  • 解析:法国革命初期,领导权掌握在君主立宪派的手中,他们要推翻封建统治,但又不愿废黜国王建立共和政体。在这种背景下,法国于l791年9月通过了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和分权思想为指导,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国家,实行三权分立。

  • [单选题]日本“明治宪法”主要参考了下面哪一国的法律?()
  • 正确答案 :C
  • C、德国

  • 解析:1889年2月ll日,明治天皇正式颁行《大日本帝国宪法》,因其颁布的年代又被后世通称为“明治宪法”。这部宪法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有46个条文抄自普鲁士宪法,仅有3条为日本所独创。

  • [多选题]同战前帝国宪法相比,日本“和平宪法”具有哪些特点?()
  • 正确答案 :ABCD
  • A、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B、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

    C、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

    D、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 解析:同战前帝国宪法相比,“和平宪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2)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3)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4)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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