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D、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王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题目:王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应当不公开,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有()

解析:不公开审理就是指审理过程不公开,而不是指审理结果不公开。A项合法,不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前,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B项合法,不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经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因此C项合法,不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1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可见,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D项不合法,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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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某县侦查机关接到特情人员王某密报:某农村多人贩卖鸦片,农民某甲和某乙有贩卖毒品鸦片的嫌疑最大。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乙实施技术侦查,采取全天跟踪监控措施。侦查人员嘱王某加强对甲的观察,必要时可以靠上去,确证后再报。王某遂接近某甲,问其是否有鸦片卖,如有的话,一大老板要买。某甲称一向在家安份守已,从未贩卖过鸦片,也不知何处有鸦片可买。王某未将此情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而是再次靠近某甲,并以“鸦片可赚大钱,只要有货,可代为介绍认识大老板”相引诱,某甲口称没有鸦片,但却心生犯意。春节间,某甲到临县一亲戚家作客,听得当地有人卖鸦片,遂想起王某之言,于是购得一批(数量巨大),带回家中,与王某联系;王某即向侦查人员报告,侦查人员告知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交易。侦查人员遂扮作老板,事先入住宾馆内,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即予刑事拘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此条确定,ABCD四个选项均错误。

  • [多选题]被告人刘某,男,30岁,1993年4月7日晚,刘某翻墙进入某研究所录像室,准备盗窃该所刚购进的一台飞利浦大彩电。被告人刚走近电视机,就被值班人员王某和朱某发觉。在追逐中,刘某的风衣被王某扯下丢弃在现场。刘某跑回家后,恐怕自己的风衣会作为罪证,于是手持木棍返回作案现场,寻找风衣,寻找之中,又被王某和朱某发现,刘某便用木棍将王某、朱某打成重伤,并逼他们交出风衣。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可以不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继续审理本案

  •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人民法院对级别管辖的处理问题。参见《刑诉解释》第4条规定。

  • [单选题]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送()羁押。
  • C、看守所


  • [多选题]谢某作为侦查过程中的证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谢某的安全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谢某和其儿子的安全

    对谢某能否辨别是非,可对其进行审查


  • [多选题]下列那些犯罪嫌疑人不适用取保候审()。
  • A、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C、丙涉嫌盗窃罪,在讯问中丙乘办案民警不备用头撞墙以逃避侦查;

    D、丁是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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