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2013年
题目:某公司2008年度发生的亏损,按税法规定可以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不足弥补可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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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赠品不缴纳所得税
解析: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单选题]北京市某国有企业2016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8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100万元
解析: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国不分项计算,因此来源于A、B两闰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抵免限额。该企业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3000+600+400=4000(万元)。境内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法应纳税额=4000X25%=1000(万元)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500X20%+1OOX30%=130(万元),在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000X600+4000=150(万元),按照实际缴纳的130万元抵扣。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X30%+1OOX20%=110(万元),在B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000X400+4000=100(万元),按照限额扣除。全年应纳税额=1000-130-100=7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