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伍某到电器商场买冰箱,看中了一台冰箱,并与电器商场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4000元。伍某预付货款2000元,电器商场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伍某家。因为车辆紧张,电器商场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电器商场失火,此台冰箱被焚毁。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 正确答案 :D
  • 由电器商场承担损失,电器商场应退还伍某预付货款2000元

  •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以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多选题]雨润公司和华新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规定由雨润公司向华新公司供应货物,华新公司应在货到后3天内付款,飞达公司作为华新公司按期付款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雨润公司按合同规定交付了货物之后,华新公司拒绝付款。此时,雨润公司()。
  • 正确答案 :BE
  • 有权要求华新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飞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可以在6个月的保证期间内直接向飞达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的承担。因为雨润公司与飞达公司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所以保证期间为6个月。雨润公司应在6个月内要求飞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因为飞达公司是连带保证人,所以飞达公司承担的责任不是补充性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可以要求债权人支付货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飞达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所以选项D错误。

  • [单选题]2016年“五一”期间,刘某擅自将王某借给她使用的一部手机转让给不知情的李某。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 李某可依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当事人一方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所以选项 A 说法正确。王某未授权刘某将自己的手机卖掉,刘某若以王某的名义将手机卖给李某的话,成立无权代理。所以选项 B 说法正确。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的取得没有直接的关系。在本题中,虽然根据《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规定,刘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刘某本质上依然属于无权处分,李某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但是其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所以选项 C 说法正确,选项 D 说法错误。【该题针对“买卖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并无保证条款,乙公司也未与他人另行订立保证合同,但在买卖合同中除甲公司和乙公司盖章外,丙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也在合同中签字,但未写明保证形式。根据规定,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C
  • 丙公司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因此,丙公司虽然没有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中也没有保证条款,但其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保证合同成立。另外,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的情形有()
  • 正确答案 :ABC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擅自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效力。前合同义务,是指订立合同时的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也会产生各种义务,如说明、告知、保密、保护等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还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消灭后合同当事人负有的义务,如受雇人离职后不得泄露雇主的商业秘密。【该题针对“债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必典考试
    推荐科目: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题库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题库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题库 刑罚题库 物权法律制度题库 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题库 行政法基本理论题库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题库 民法基本理论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