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D、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题目: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人的除名。D选项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而不构成除名退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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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原文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该公司的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A、3次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更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该公司的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单选题]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合伙人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的20%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对首次缴付的出资额,没有法定限制。
[多选题]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告
在报告后的10日内,不得再次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选项BD的说法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