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正确答案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解析:(1)选项A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多选题]有限合伙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有()。
正确答案 :ABCD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事务的情形。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企业财产首先应当清偿或支付的是()。
正确答案 :B
清算费用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