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抚养教育关系
题目:只有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形成了()情况下,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之间才发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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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如果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但没有把这个约定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其同意,则()。
约定不对债权人产生效力
[单选题]下列关于《收养法》有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成立
解析: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履行了收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关系就转化为养父母子女关系,享有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单选题]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年12月结婚。婚后二人住在王先生单位分配的已参加完房改的楼房内,此次房改的时间是1998年3月份。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于是王先生在2000年提出协议离婚,刘女士表示同意。夫妻二人在现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单选题]王先生父母已经双亡,某年他与张女士结婚,一年后,他们的儿子小王出生。婚后夫妻俩常常为了一些琐碎的事进行争吵,以致感情不和,二人从此分居生活,分居期间王先生用家里的夫妻俩共同的储蓄买了两辆农用机器进行耕地。又过了一年,王先生放弃了在家的耕地,外出打工,并与同一县城的一同外出打工的刘女士相好。二人在打工的地点私下举行了婚礼,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后来王先生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于第二年不幸死亡。临终前口头遗嘱将原有的两辆农用机器归刘女士继承,订遗嘱时仅有两名老乡在场。
[单选题]王先生父母已经双亡,某年他与张女士结婚,一年后,他们的儿子小王出生。婚后夫妻俩常常为了一些琐碎的事进行争吵,以致感情不和,二人从此分居生活,分居期间王先生用家里的夫妻俩共同的储蓄买了两辆农用机器进行耕地。又过了一年,王先生放弃了在家的耕地,外出打工,并与同一县城的一同外出打工的刘女士相好。二人在打工的地点私下举行了婚礼,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后来王先生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于第二年不幸死亡。临终前口头遗嘱将原有的两辆农用机器归刘女士继承,订遗嘱时仅有两名老乡在场。
[多选题]下列关于理财规划师对人寿保险的建议,正确的是()。
人寿保险产品在财产传承规划中也起着很大的作用
人寿保险影响客户遗产的总值
人寿保险赔偿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作为遗产
人寿保险的保障功能在保险赔偿金交给受益人后弱化
[多选题]下列关于子女教育信托优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子女教育信托具有强制储蓄的特性
子女教育信托可以使教育金由专人管理、投资,增加收益率
信托拥有风险隔离的特点
托财产既不属于委托人所有,也不完全属于受托人所有,因此无论委托人发生什么样的突发情况,都不会影响子女的教育金,这是子女教育信托最为突出的特点
解析:子女教育信托是由父母设立,以子女教育金为信托财产的个人信托品种。这一信托品种的主要意义在于将子女教育金处于信托保护状态,防止家庭财务危机对子女教育造成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受托人对教育金的直接管理还可以防止受益人对资金的滥用。对于人数不少的海外留学青少年而言,这一信托品种具有突出的意义。青少年往往还不具备足够的自控能力,如果他们直接拥有大量资金将是一种巨大的风险,将教育资金置于信托之中则可以解决此类问题。子女教育信托的优点有:第一,子女教育信托具有强制储蓄的特性。第二,子女教育信托可以使教育金由专人管理、投资,增加收益率。第三,如果只是依靠储蓄作为积累教育金的方法,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存款会被用来还债,那么未来子女的教育问题将会面临困难。
[多选题]下列关于遗嘱执行人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定继承人担任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继承发生地点的基层组织为遗嘱执行人
指定的专业机构充当执行人
指定的专业人士充当执行人
解析: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根据我国有关的规定,借鉴我国实践中的具体做法,遗嘱执行人可以依照以下标准确定:(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2)法定继承人担任遗嘱执行人。(3)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继承发生地点的基层组织为遗嘱执行人。(4)指定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充当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