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既有赞扬又有否定

题目:孙中山认为,义和团运动是“对于欧美的新文化之反动”“其勇锐之气,殊不可当,真是令人惊奇佩服。所以经过那次血战之后,外国人才知道,中国还有民族精神,这种民族是不可消灭的”。以上材料说明孙中山对义和团运动的评价是(  )。

解析:【答案】C。解析:义和团“对于欧美的新文化之反动”反映孙中山否定其盲目排外主义,而“其勇锐之气……是不可消灭的”反映孙中山赞扬其反侵略精神。故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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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购买了A、B、C三种书籍各若干本捐赠给希望小学。其中B书籍比C书籍少了3本,比A书籍多2本;B书籍的单价比A书籍低4元,比C书籍高4元。其购买B书籍的总开销与C书籍相当,比A书籍少4元。问甲购买三种书籍一共用了多少元?
  • 1084

  • 解析:D解析根据题意,假设三种书的数量分别是B-2,B,B+3本,价钱分别是x+4,x,x-4元,则Bx=(B+3)(x-4)=(B-2)(x+4)-4,解得B=15, x=24, 代入原式得到总的价钱是D。

  • [单选题]清末学者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将晚清书法衰微的现象归咎为传统书法范本面目失真,这是承袭了清代中叶学者对书法范本的认识,与书法史的真实状况并不十分吻合,与书法史发展的实际趋势也多有出入。当代书法家启功先生则在《论书绝句》提出,这种令人生厌的"馆阁书"与朝廷在科举考试中标举卷面书写"黑大光圆"密不可分。那么,在不能废除"馆阁书"书写要求的前提下,士人即便有条件取法摹刻精良的书法范本,也不能从根本上改掉"馆阁书"的书写习惯,这在康氏写成《广艺舟双楫》之后的时代中得到了验证。 对这段文字的主旨概括最准确的是:
  • 强调科举考试对书法艺术的负面影响

  • 解析:C解析本 题属于主旨概括题。康先说,晚清书法衰微的原因是传统书法范本面目失真,接着现代书法家启功认为科举考试的书法要求导致传统书法无法得到传承,最后又说这 在康写出《广艺舟双辑》以后的时代中得到验证。那么文段的重点应该是在科举考试对其后世书法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是负面。B选项干扰性很强,但是文段不是 一种总分总的关系,首尾不是相互呼应的。文段的重点不仅仅在于晚清书法衰微的原因,而在正于从晚清一直到现代的书法都受到了科举制的影响,导致传统书法无 法得到如实传承。故排除B选项。所以本题选择C选项。

  • [单选题]老赵的那些言论充其量也就是对央视的一点小小的意见而已,并没有直指央视高层之意, 但中国自古森严的等级制度造就的“权威的__________”使得老赵对央视不管言好言坏总有那么点__________与炮轰之嫌。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 不容置喙 谄媚

  • 解析:先看第一空。不容置疑:不容许有什么怀疑,指真实可信。不容置辩;不容许申辩、解释。不容分说:不客人分辩解释。不容置喙:不容许别人插嘴说话。根据前文可知,老赵的言论是对央视的一点意见,而不是申辩、辩解,首先排除B、C项。再看第二空,根据前面的“言好吉坏”和后面的“炮轰”可知,空缺处应填入与“言好”相对应的词语,故选“谄媚”,本题正确答案为D。

  • [单选题]手表:发条
  • 自行车:变速器

  • 解析:手表与发条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B项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C项是并列关系,排除。发条并非手表所必需的部件,如石英袁就没有发条,而发动机是汽车不可或缺的部件,故排除A项,选D。

  • [单选题]1999-2008年,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我国亿万群众积极参与的退耕还林工程,实现退耕还林4.03亿亩,直接改善了生态环境,扭转了治理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创造了世界生态史上的奇迹。这说明了( )。
  • 社会实践是创造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 解析:【答案】C。

  • [单选题]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应受下列哪一条件的限制?(  )
  • 收养人无子女

  • 解析:D[解析]《收养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 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该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该法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该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由此可知,D项当选。

  • [单选题]程某有成年子女甲、乙、丙三人,2008年收养了5岁的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程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与程某共同生活。2010年程某死亡,因分配遗产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乙应当多分遗产

  • 解析:B [解析]《继承法》第13条第2、3、4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因此,甲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而不是“可以”不分或少分,故A项错误。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应当多分,故B项正确。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可以多分遗产,而不是应当多分遗产,故C项错误。由于未办理收养登记,程某和丁之间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故丁不能继承程某的遗产,但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只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故D项错误。注意题中“应当”“可以”的区分。

  • [单选题]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一般应按(  )处理。
  • 按份共有

  • 解析:A [解析]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包括公民之间的共有、法人之间的共有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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