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是某国有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物达35万元,后来甲又故意透露给其朋友乙内幕消息,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15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5万元“消息费”。后甲又利用自己的地位优势与妻子合谋,集中资金连续买卖期货,致使期货价格受到很大影响,两人从中获利65万元。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正确答案 :
[单选题]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训诫,训诫以()的形式向个人发出。
正确答案 :C
训诫信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违反本准则,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训诫,训诫以训诫诚信的形式向个人发出。故本题答案为C。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