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王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该律师建议应当先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题目:以下是某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咨询意见,正确的是: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1款规定,不论是以出让方式还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应当办理权属登记,所以A选项不正确。第2款规定,城市中的房屋都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所以B选项不正确。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的,应先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再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所以C选项正确。第45条规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除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三证"外,还需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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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顺天公司与王庄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王庄村将其集体所有土地50亩以每亩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顺天公司,用于建造一别墅区。合同签订后,顺天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地价款,并先后投入4000万元工程建设款。随后,当地政府清理整顿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将该别墅区列为非法用地开发项目,下令停建。对于这一事件的以下评论,正确的是:()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顺天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
解析:考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利用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顺天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据此,A选项是正确的.BD选项是错误的。另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联营共同举办的企业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即必须为乡镇企业,同时也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3条限定的农业建设用途。因此,C选项的评论是错误的。
[单选题]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的,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可以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析: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仲裁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只有D是正确的,B称"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是不正确的。
[多选题]中国某公司与巴西某公司产生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巴西的公司和在巴西的中国籍人李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向在巴西的李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巴西使领馆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巴西公司送达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多选题]下列律师事务所的做法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哪几项?()
某律师事务所为感谢常年的老客户,向其赠送一批《阿凡达》电影票
某全国知名律师将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以自己的名字命名
解析:考查律师事务所制度。
[多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公司的债权人A公司于某年6月12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6月1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认为《企业破产法》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法院于6月23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B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管理人对甲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整理如下:
1.甲公司全部资产价值为5200万元,其中包括:①用于对工行8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办公楼价值740万元;②用于对所欠A公司货款700万抵押担保的厂房价值550万元;③一套加工设备价值90万元:④丙公司欠付的劳务费15万元。2.甲公司全部债务共15800万元,其中包括:所欠工行贷款800万元;欠A公司货款700万元;欠发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470万元;欠交税款220万元;欠丙公司货款15万元;管理人于8月3日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合同,给丁公司造成损失230万元。3.乙公司提出,以上资产中价值90万元的设备是乙公司出租给甲公司的,所有权属于乙公司,并提供了租赁合同。4.丙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甲公司的劳务费。经管理人查明,此前丙公司欠甲公司15万元的劳务费一直没有支付。同年4月30日丙公司知道甲公司有大笔到期债务无力清偿后,遂向甲公司转让15万元货物。5.除上述债务外,还发生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员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戊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甲公司对戊公司不当得利22万元,要求返还给戊公司。6.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但到破产申请受理日,甲公司的某股东尚差200万元的出资未缴足,该股东有补足股本的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法院受理时间、甲公司提出异议的理由、管理人的产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公司破产前租用乙公司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3.丙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劳务费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甲公司的股东未缴足的出资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5.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如何清偿?说明理由。
6.说明本案的破产清偿顺序?
7.丁公司可以获得的清偿金额为多少(列出计算过程)?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有:()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以威胁的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解析:考查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A项错误.只有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到庭的被告包括: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BCD正确,应入选。
[单选题]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下列哪一选项说法不准确:
推进过程公开
解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包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因此,选项D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