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 视听资料 鉴定意见

题目:刑事证据种类包括()

解析:【考点】证据的分类刑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新刑诉法把“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故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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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行政处罚法》,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 对公民丙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处罚

  • 解析:【考点】简易程序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选项C正确。

  • [单选题]A公司将其财产向B保险公司投保。因A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B公司依A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B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

  • 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合同。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据此可知,保险合同自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合意时成立,保单是否送达、保费是否已经缴纳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选项B错误。《保险法解释(二)》第14条第(一)项规定,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 [多选题]以下哪些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 市司法局向张某领发律师执照

    公安局批准李某经营娱乐城

  • 解析:【考点】行政许可的概念以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许可是对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资格和行使权利的条件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法定资格或条件的,就批准从事某种活动.AD符合这一概念,B项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C项是行政确认行为,确认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所以答案是AD。

  • [多选题]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 解析:【考点】回避刑诉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故答案为ABCD。

  • [单选题]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是()
  • B、犯罪地公安机关

  • 解析:【考点】刑事案件的管辖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犯罪行为发生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故答案为B。

  • [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 《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

  • 解析:【考点】要约本题考查要约的情形。考生解题时应首先明确什么是要约,其次要把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相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所以C项符合要约的规定。

  • [单选题]某企业职工涂某某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与他人聊天,致使价值10万元的机器因无人照看而烧毁。其行为已构成。()
  • 重大责任事故罪

  • 解析:【考点】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涂某某擅自离岗,违法了安全管理规定,造成10万元的机器烧毁,故答案为D。

  • [单选题]针对以下案例,说法正确的是()。(1)某区教育局为整顿全区中小学教育设施混乱的状态,经局党委讨论同意设立一个综合设备处,授权该处以该处的名义独立负责各学校的教育设备的管理、维修和日常维护,某学校认为该处行为其实是以管理之名义行索贿之便利,遂将该处告上法庭。(2)某乡镇企业在县政府的企业规划整改中,被县政府勒令与另一企业合并,由乡政府署名下发文件并负责实施,企业职工们不服,联名将县政府告上法庭。(3)某沿海开放城市市政府依据外经贸部下发的部门规章内设外资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越权实施行政行为导致市政府被诉。
  • (3)中如果该办公室设立的依据不是部门规章而是市政府的决议,则被告应该是市政府

  • 解析:【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第20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第21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在本题中,(1)适用第20条第1款的规定,(2)适用第19条的规定,(3)适用第20条第3款的规定,至于答案D适用第20条第2款和第2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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