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符合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C
  • C、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 正确答案 :C
  • C、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发起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BC
  • 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B、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需要经创立大会通过

  • 解析:本题考核发起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额为2亿元人民币,3年前该公司曾发行5年期债券3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可转换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 正确答案 :C
  • C、5000万元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即20000×40%=8000万元,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债券3000万元。因此该公司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8000-3000=5000万元。

  • [多选题]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下列选项中,属于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有()
  • 正确答案 :ABCD
  • A、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B、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C、发行人企业分立

    D、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 解析:本题考核债券持有人会议。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3)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5)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 [多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欲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有()
  • 正确答案 :ABCD
  •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与甲公司同时受控于A公司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甲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的亲姐姐,其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

  • 解析:本题考核一致行动人的范围。根据规定,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于公司设立时缴付出资40万元,乙、丙则需在公司设立后第二年各自缴付出资30万元。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无特别规定。设立当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1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利润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 甲应分得10万元,乙、丙不得分配

  •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具体情形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正确答案 :ABCD
  • 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解析:本题考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规定的2/3、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和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于选项C要注意,本题考的是具体的情形,而不是法律原文,由于1/2小于2/3,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

  • [多选题]下列各项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论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 :AC
  • 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乙公司被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甲公司清偿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除与债权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分立、合并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合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合并方才承担民事责任;如债权人在公告期间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合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B错误。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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