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故意损失财物罪 聚众斗殴罪 故意伤害罪
题目:2009年,随州大酒店厨师徐某(24岁)在酒店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为自杀,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了死者亲属,死者亲属为向酒店索要赔偿,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大厅,引起群众围观。在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事件过程中,徐某的父亲徐某某组织、煽动亲戚朋友闹事,堵塞交通,打砸、焚烧随州大酒店,殴打维持现场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公安、武警人员多名受伤;多辆警用车辆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致使周边企业、学校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教学和居民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请问徐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哪些犯罪?()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毁损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数罪。参见《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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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甲见他人贩卖毒品有暴利可图,遂起贩毒之意,但苦于无毒品来源,便用面粉等原料加工制造了大量假毒品卖给他人,获赃款5万余元。对某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诈骗罪
解析:本题考查诈骗罪的具体运用。参见《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规定。
[单选题]陆某拥有一辆小型轿车,得知上下班高峰期,市民很难打的,便经常在该时段拉客。第一次外出拉客便遇到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对其行政罚款并扣留该车,陆某多次到公安局辩称自己是第一次,望能归还车辆,均遭到拒绝。迫于无奈的陆某,在深夜潜入停车场擅自撕毁汽车上的封条,将已被依法扣押的轿车开走,并将该车藏匿于某宾馆停车场内。陆某的行为:()
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多选题]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有时候不需要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参见《刑法》第294条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多选题]陈某与周某成立旅游公司,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国际旅游线路。表面上是组织正规游客外出旅游,实质上是以旅游的名义组织意图出国的人跨越国边境。为了让"游客"顺利出境,两人以各种名义骗取出境证件。对两人的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陈某与周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
陈某与周某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本案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
解析:陈某与周某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以组织国际旅游为幌子,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而且利用各种名义骗取证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前后两种行为属手段与目的行为关系,成立牵连犯,根据"从一重处罚原则",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处罚。
[多选题]吴某系计算机专业的高材生,毕业后仍然潜心研究计算机系统,发现多种侵入并且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方法。吴某在网上公开售卖这种方法,将此方法卖给20个网友,共获得利润5万元。陈某系其中一位购买该方法的人员,陈某原系某大型上市公司的高管,由于亏空公款而被开除。一直愤恨的陈某在获得该方法后,侵入该公司的主页以及公司多位高管的计算机系统,导致该公司及高官们的计算机系统瘫痪,造成直接损失5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吴某的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陈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陈某的行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解析:参见《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85条的修改,即《刑法》第285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