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题目: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A错误;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因此选项B错误;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此选项D错误。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甲公司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B、提前收回借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停止发放借款

  • 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贷款人的权利。根据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多选题]在下列选项中,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的承担。(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A选项中,出卖人承担风险。(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所以B选项中,出卖人不承担风险。(3)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所以C选项中,出卖人承担风险。(4)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所以D选项中,出卖人不承担风险。

  • [多选题]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要约到达时间

  •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未在合同中约定检验期。该设备运回后,甲公司即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于是投入使用。至第3年,该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该设备关键部位存在隐蔽瑕疵。该设备说明书标明质量保证期为4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收到甲公司有关设备质量不合格的通知,故该设备质量应视为合格,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乙公司在两年内未收到甲公司有关设备存在瑕疵的通知,故该设备质量应视为合格,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间,都存在过错,应分担责任

  • 解析:本题考核标的物的检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当对收到的标的物及时进行检验,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在本题中,该设备说明书明确标明质量保证期为4年,因此选项ABD错误。

  • [单选题]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张某与李某提供了保证,张某、李某与甲公司约定,张某对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某对6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而李某并无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 解析:(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故银行有权要求张某或李某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2)选项B:李某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但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不具有代偿能力并不影响李某的保证责任承担。(3)选项CD:连带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虽未与债权人约定份额,但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仍旧有效,故张某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 [单选题]老王将其自有的一辆自行车赠与老林,但是故意未告知该自行车刹车不灵。老林骑车在下坡的时候,因刹车失灵将邻居家的纯种英国牧羊犬撞死。老林不仅赔偿了邻居家的牧羊犬损失8万元,同时自己因摔伤花去医疗费500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老王应当就老林的医疗费承担赔偿责任

  • 解析: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第二章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反垄断法律制度题库 汇兑题库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题库 第六章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题库 财务成本管理题库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题库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题库 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会计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