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原告认为法院偏袒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交纳诉讼费用且又未提出暂不交纳诉讼费用申请的
题目: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可按视为申请撤诉处理。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撤诉。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选项A错误。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所以选项C错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法院应对原行政行为继续审理。所以选项E错误。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被告说法不正确的是()。
经复议的案件,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多选题]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属于提起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的有()。
原审人民法院院长
上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解析:本题考核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
[多选题]A市B区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甲企业有偷税行为,依法对甲企业作出责令限期补缴税款,并且对甲企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税务机关依法定程序于2014年6月1日向甲企业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甲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甲企业拒不履行行政决定,但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
税务机关自己可以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若申请强制执行,应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解析:本题考核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决定,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已经超过了申请期限,税务机关不能再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生效的征税决定只能由税务机关执行。所以选项B错误。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县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因此,本案中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B错误。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所以选项E错误。
[多选题]甲县烟草专卖局发现葛某销售某品牌外围香烟,执法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因葛某拒绝签名,随行电视台记者范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15条外国香烟。葛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县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笔录、县电视台拍摄的现场录像、范某的证词。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法院收到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现场录像应当提供原始载体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现场笔录的效力优于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所以选项B错误。现场笔录应当在现场制作,不能事后补作,并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当由在场证人签名或盖章。所以选项C错误。证人证言包括四项内容:证人基本情况、签名或盖章、日期、身份文件,只有证人的签名是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行政诉讼法》根据及相关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诉讼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诉讼代理人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代表人及代理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起诉时,原告是经过核准登记字号的,诉讼代表人是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所以选项A错误。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所以选项B错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所以选项C正确。诉讼代表人不同于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是本案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选项D错误。【该题针对“行政诉讼代表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原告
被告必须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解析:本题考核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也是衡量其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一个标准。但是,该标准也存在例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这些权益可以是政治权利、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权、公平竞争权、知情权以及受教育权等。【该题针对“受案范围的概念与确定标准”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