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题目: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的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解析:本题考核定金与违约金。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只能选择适用,而不能同时合并适用,选择权属于未违约的一方。如果双倍返还定金,只能返还8万元;如果适用违约金,则可以得到6万元的违约金,加上返还的定金4万元,共计10万元,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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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伍某到电器商场买冰箱,看中了一台冰箱,并与电器商场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4000元。伍某预付货款2000元,电器商场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伍某家。因为车辆紧张,电器商场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电器商场失火,此台冰箱被焚毁。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由电器商场承担损失,电器商场应退还伍某预付货款2000元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以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单选题]仓储合同是()。
不要式合同
解析:本题考核仓储合同的特征。仓储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单选题]某日大风,将某研究所架设的高压电线吹到了院墙外马路上。小学生吴明放学时恰好经过,不明所以,想把它捡起来拿回家玩,结果触电致残。小学生吴明的医疗费等费用应当由()。
某研究所承担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1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间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其汽车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发生交通事故,甲将该汽车送到顺利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甲因无法支付1万元维修费,该汽车被顺利修理厂留置后。甲欠乙的借款到期,乙要求对该汽车行使抵押权,顺利修理厂以甲欠修理费为由拒绝,双方发生争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如何处理该争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如果经顺利修理厂催告,甲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顺利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乙有优先受偿权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与留置权。乙是抵押权人,不是修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所以不需要向顺利修理厂支付修理费。所以选项A错误。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选项B、C错误。
[多选题]下列关于债的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有()。
债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应直接归属于债务人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保全。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收利益,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权。
[单选题]2016年“五一”期间,刘某擅自将王某借给她使用的一部手机转让给不知情的李某。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李某可依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当事人一方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所以选项 A 说法正确。王某未授权刘某将自己的手机卖掉,刘某若以王某的名义将手机卖给李某的话,成立无权代理。所以选项 B 说法正确。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的取得没有直接的关系。在本题中,虽然根据《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规定,刘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刘某本质上依然属于无权处分,李某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但是其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所以选项 C 说法正确,选项 D 说法错误。【该题针对“买卖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并无保证条款,乙公司也未与他人另行订立保证合同,但在买卖合同中除甲公司和乙公司盖章外,丙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也在合同中签字,但未写明保证形式。根据规定,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丙公司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因此,丙公司虽然没有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中也没有保证条款,但其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保证合同成立。另外,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