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城市的土地 水流 海域
题目:下列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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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村村民王某有一块土地A,在王某的下游有一块土地B,权利人是赵某。赵某为了引水灌溉的需要,在A土地上设立了地役权。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如果赵某转让B土地,地役权一并转让
赵某不得将地役权单独设定抵押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所以选项 A 错误。《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 B 错误,选项 C 正确。《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所以选项 D 正确。《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 E 错误。【该题针对“用益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财产共有关系的特征有()
共有的主体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
共有的客体可以是一个物,也可以是多个物
共有可以基于当事人意思产生,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产生
[单选题]某中学为修缮教育设施向银行借款,银行要求该学校提供担保,学校以自有财产向银行设立抵押,以下财产可以抵押的有()。
该学校的小汽车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的财产范围。根据规定,如果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共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所以C选项可以设定抵押。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D选项错误。
[单选题]朋友6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小汽车,未约定共有形式,且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部分共有人欲对外转让该车。为避免该转让成为无权处分,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
4人
解析:(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均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2)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直接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朋友6人等额享有该汽车,故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至少应当达到的人数是6×2/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