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并行不悖
题目:科技发达和速食主义的当下,电子阅读挤压着纸本阅读的空间,对此,台湾出版界人士认为,纸质书和电子书应该_________、同步发展。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解析:成语辨析题。文段的大意是电子书挤压纸质书的生存空间,而有关人士认为二者应该共同发展。A项,“相辅相成”指两件事物互相辅助、缺一不可,不恰当。C项,文段并耒提到最终目的,“殊途同归”用在此处不合适。D项,“双管齐下”比喻做同一件事两个方面同时进行,而文段并未说明对两种书的阅读是为了做某件事情,故不选。而B项“并行不悖”是指两个事物同时进行互不矛盾,最为恰当。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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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T国几大电力企业联合宣布除非国产煤碳价格下调,否则将放弃购买国产煤炭,发言人表示,目前进口煤炭价格已经降至每吨100美元以内,国产煤炭价格仍然高走,但是煤炭行业的内人士表示,一旦煤炭价格持续走低,中小型煤矿将生存艰难,大型煤矿企业的动力也会严重不足,整个国内煤炭生产企业已经形势严峻。
国内煤炭企业在这段时间内减少煤炭产量
解析:A解析日常推理型。从题干中的信息,我们能够通过煤炭产业形势严峻得知煤炭价格持续走低,从而得知大型煤炭企业生产动力严重不足,也即A选项所说的煤炭企业产量减少。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单选题]陈、隋三论学者多出自法朗门下,其中最著名者为吉藏。他著作 ,陈义__________ ,评判由晋以来各家学说,亦采取南北各派长处,大凡当时流行的经典,多为__________ ,在此基础上,正式建立了三论宗。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宏富 精微 注疏
解析:先看第一空,“宏富”和“宏赡”虽均为“丰富”的意思,但侧重却有所不同,“宏赡”主要指学识等丰富,知识渊博,而“宏富”却仅指丰富。B项用在此处不合适,排 除。繁复:声势、规模等很大,繁多复杂。多用于形容图案、雕刻等形式上的复杂多样,与 “著作”不搭配,排除D项。再看第三空,“注疏”是古籍的“注”和“疏”的合称,“注”是对经书字句的注解,“疏”是对注的注解。“注释”即注解。根据第三空前的文字和常识可知,古代学者对经典所作多为“注疏”,可以说是个固定搭配,故正确答案为A。
[单选题]有一个游戏共有5个项目,完成第1、2、3、4、5个项目的分别占参加游戏人数的84%、88%、72%、80%、56%。如果完成3个或3个以上项目即可得到奖励,那么这个游戏的得奖率至少是多少?( )
62%
解析:设共有100人参加游戏,那么完成项目的人数分别为84、88、72、80、56人,共完成84+88+72+80+56=380(个)项目。要想得奖率最少,就需要完成4项和5项的人尽可能地多;要想不完成的人尽可能地多,那么就要让仅完成2个项目的人尽可能地多。先假设所有人都只完成2个项目,共2×100=200(个)。第5项完成人数最少,故完成5个项目的人数最多为56人,380-(200+56×3)=12(个)。假设剩下的12个项目全部为完成4个项目的人完成的,那么每人分2个项目,共12÷2=6(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项目全部分配给完成5个项目的、4个项目的和2个项目的人,其中,完成5个和4个项目的人数最多为56+6=62(人),其余全部没有得奖,故得奖率最少为62÷100×100% =62%。
[单选题]在不少“选秀”场合,经常会传出语文笑话。古人说过,“读书必先识字”,今天的年轻人,也许外语说得很溜,汽车开得很酷,电脑玩得很转,恰恰是“识字”这一环节成了弱项。什么叫“杯水车薪”——用一杯水做出租车的车费;什么叫“狡兔三窟”——抓一个狡猾的兔子要挖三个洞……这类让人喷饭的答案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可以说是喜剧;出现在一群人身上,则成了悲剧。凭借这样的语文水平,阅读自然便成了奢侈。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要保护阅读力、提升阅读力
解析:文段是分总结构,通过各种事例最终引出文段主旨一一阅读。A项是文中所举事例反映出的现象,不是文段意图,故排除A项。B项“要提高个人素质”说得太宽泛,故排除B项。C项是过度引申,文段没有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范畴,故C项错误。因为文段的主旨是阅读,再结合前面所攀的语文水平低的事例,可知D项“要保护阅读力、提升阅读力”即是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图。故本题答案为D。
[单选题]在西方,有人称他为“雅典的乔治·华盛顿”。这里的“他”是指( )。
梭伦
解析:【答案】A。解析:梭伦开启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先河,华盛顿则是美国民主共和制的开启者,因此正确的选项是A项。
[单选题]货币能够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因为货币( )。
自身也有价值
解析:【答案】C。解析:货币之所以能够充当价值尺度,是因为它本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劳动时间是商品的内在价值尺度,货币是其外在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价值尺度的外部表现。
[单选题]甲因图便宜,向乙购买了一辆报废车,甲在驾驶该车行驶过程中,致丙受害,丙花去医药费2000元。就该买卖合同及责任承担,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乙应向甲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解析:A [解析]甲、乙所签订的购买该车的合同,因甲明知,故不存在瑕疵担保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的规定,甲和乙对丙受害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