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厦门市(xiamen)、连带责任(joint liability)、人民币(rmb)、合伙人(partner)、共同生活(living together)、不同意(disagree)、权利义务关系(jural relations)、法定继承人、给予帮助
[单选题]赵先生是一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他的妻子今年30岁,是一名会计。赵先生的父亲已经过世,赵先生的母亲和赵先生的哥哥生活在一起,赵先生夫妇还有一个5岁的女儿。赵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赵先生一家的总财产价值为300万人民币。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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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驾驶其和乙共有的汽车肇事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则()。
A.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 由甲承担
C. 由乙承担
D. 根据甲乙的约定
[单选题]原告纪华与被告纪琳系同胞姐妹,生活在厦门市,某4层楼房一栋,是两人生父纪元、生母陈欣共同建置,产权在陈欣名下。长女纪华自幼被人收养,次女纪琳随父母共同生活。纪华成年后仍与生母保持来往,生活给予帮助。1988年陈欣去世,纪华与纪琳共同主持安葬。之后纪华提出继承并分割陈欣遗产,纪琳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该案例中()。
A. 纪华自幼被人收养,与生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jural relations)已随之消除,因此不能作为生母的法定继承人,故遗产不能够分割而因归纪琳一人所有
B. 纪华虽然被人收养,但是对其母尽了较多的义务,应该依法继承陈欣的遗产
C. 纪华虽然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可以得到纪琳的经济补偿
D. 纪华即便没有对生母尽义务,也有权利继承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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