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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的父亲2004年6月份去世,留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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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people court)、法律规定、机器设备(machinery equipment)、个人财产(personal property)、生活来源(living source)、共同财产(common property)、法定代理人、劳动能力(working capacity)、《继承法》、教育费(educational expenses)

  • [单选题]刘先生的父亲2004年6月份去世,留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该遗产一直未作分割。后刘先生2005年5月份结婚,在2005年7月份拿到了父亲留下的100万元房子的所有权。如果刘先生夫妇两人离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

  • A. 刘先生夫妇的共同财产
    B. 刘先生的个人财产
    C. 没法界定
    D.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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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此时甲的父亲知道这件事情后,也想购买该股份,甲又与其父亲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
  • A. C

  • [单选题]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educational expenses),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educational expenses)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educational expenses)
  • A. A

  • [多选题]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符合()条件的弟妹可能具有抚养义务。
  • A. 未成年
    B. 父母已经死亡
    C. 父母无力抚养
    D. 无劳动能力(working capacity)
    E. 生活确有困难

  • [单选题]某甲孤寡无靠、瘫痪在床多年,一直由邻居某乙扶养照顾。乙有一子一女。一日某乙遇车祸身亡,留下瓦房3间,存款5万元,现金3000元。乙妻、乙子、乙女分割了遗产。某甲断绝了生活来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原则,某甲()。
  • A. 应当分得适当的遗产
    B. 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C. 没有资格分得遗产
    D. 平均分得遗产

  • [单选题]赵赵和丽丽是一对继兄妹,赵赵去世后,丽丽享有赵赵继承权的依据是()。
  • A. 血亲关系
    B. 姻亲关系
    C. 抚养关系
    D. 异父异母关系

  • [单选题]李某去年和其大伯、二伯共同买下一套商品房一起居住,性质为按份共有。后三人发生矛盾,李某遂打算将自己的房屋份额卖给共有人,以便将实物变现去购买住房,在该案例中()。
  • A. 李某不能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因为会侵犯其共有人的利益
    B. 李某可以将此房产进行分割,或者由其共有人给与现金补偿
    C. 李某的大伯、二伯有权利拒绝李某的要求,因为李某如果打算将自己的房屋份额卖给共有人,等于违背事先的约定
    D. 虽然是三人共同出资,如果购房合同中仅注明李某享有三分之一产权,则该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李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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