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反垄断法》、市场份额(market share)、售后服务(after service)、经营者集中、第二阶段(the second stage)、申报材料(application material)、手机芯片、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反垄断法律制度
[多选题]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之一“没有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搭售商品或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其中“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主要包括()。
A. 在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费用
B. 对合同期限、支付方式、商品的运输及交付方式或者服务的提供方式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
C. 对商品的销售地域、销售对象、售后服务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
D. 附加与交易标的无关的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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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合并,向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提交了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材料。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此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应实施两阶段审查制
B. 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的初步审查应当在收到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
C. 第二阶段审查应当自执法机构作出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
D. 经营者同意延长期限的,第二阶段的审查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多选题]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均从事手机芯片生产,其中甲公司的市场份额为45%,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30%;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8%。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 可以推定甲公司独自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B. 可以推定乙公司独自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C. 可以推定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D. 可以推定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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