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锐意进取(making effort)、事务性工作(clerical work)、认真学习(earnestly studying)、财产所在地、党和国家事业、有价证券(securities)、第一百条、重要讲话(important speech)、诉讼代理人(agent ad litem)、U盘和移动硬盘
[多选题]小王是某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书记员。某日早晨上班后,小王正准备装订卷宗,因团队另一书记员生病请假,领导决定让小王替该书记员进行开庭记录。就在开庭仅剩半小时,小王正在紧张进行庭前准备时,接到了当事人陈某递交的财产保全申请,称情况紧急,需要对一批活鱼进行保全,必须立即办理。由于小王所在团队审判员在外出差,小王正在考虑如何处理时,电话突然响起,是小王同学梁某打来的,梁某近期正担任小王所在团队某案件的代理律师,称要递交函件,并邀请小王晚上一起吃饭。 (1)假如你是小王,遇到上述情况,你该如何处理?(7分) (2)假如人民法院决定进行诉中财产保全,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保全裁定?对这批活鱼进行保全时,应该怎么处理?(5分) (3)面对梁律师的邀请,小王应该怎么做?(3分)
A. (1)对于财产保全:第一,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所以陈某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第二,小王为书记员,只能处理事务性工作,应立即通知相应的审判员或及时上报;第三,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所以小王应通知申请人提供担保;第四,对于鲜活的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小王应告知申请人应及时处理,保存价款。
关于回避:对于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agent ad litem)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此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小王为书记员,与本案代理律师梁某有同学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所以小王应当主动回避。小王应谢绝梁某邀请并主动回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本案中,因情况紧急,人民法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本案中,因为活鱼属于鲜活而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3)对于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agent ad litem)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此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小王为书记员,与本案代理律师梁某有同学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所以小王应当主动回避。小王应谢绝梁某邀请并主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