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注释】
国土资源、法律文书、法律效力、住房公积金(housing fund)、用人单位(employing unit)、违法行为(illegal activities)、管理费、主管部门(department in charge)、构成犯罪(a crime)、人民政府(s government)
[填空题]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s government)国土资源主管部门(department in charge)责令(),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a crime)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