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典考网

张某,70岁,1995年与李某再婚,当时张某与前妻的儿子张宾23岁。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514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人民法院(people court)、劳动收入(labour income)、夫妻共同财产(common property of the couple)、书面形式(written form)、婚姻关系存续期间(the marriage existing period)、共同生活(living together)、权利义务关系(jural relations)、法定继承人、给予帮助

  • [单选题]张某,70岁,1995年与李某再婚,当时张某与前妻的儿子张宾23岁。张某再婚后,张宾在自己的单位宿舍独自生活。1998年,张宾与王莉结婚,1999年3月张宾因车祸死亡,得到赔偿金5万余元,全部由张某领取。而此时王莉已有8个月的身孕。4月初王莉和张某达成一致,家里的房屋、电器等财产留给胎儿,暂由张某保管,但对赔偿款及张宾名下的存款、未领的工资等未作处理。此后,王莉取走了张宾名下存款3000元,张某领取了张宾工资1500元。同年的5月王莉生下一男孩张巍,现王莉与张某因遗产问题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A. C

  • 查看答案&解析 查看所有试题
  • 学习资料:
  • [单选题]按照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 A. 双方或一方的婚前财产
    B.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
    C.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
    D.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权益

  • [单选题]原告纪华与被告纪琳系同胞姐妹,生活在厦门市,某4层楼房一栋,是两人生父纪元、生母陈欣共同建置,产权在陈欣名下。长女纪华自幼被人收养,次女纪琳随父母共同生活(living together)。纪华成年后仍与生母保持来往,生活给予帮助。1988年陈欣去世,纪华与纪琳共同主持安葬。之后纪华提出继承并分割陈欣遗产,纪琳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该案例中()。
  • A. 纪华自幼被人收养,与生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jural relations)已随之消除,因此不能作为生母的法定继承人,故遗产不能够分割而因归纪琳一人所有
    B. 纪华虽然被人收养,但是对其母尽了较多的义务,应该依法继承陈欣的遗产
    C. 纪华虽然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可以得到纪琳的经济补偿
    D. 纪华即便没有对生母尽义务,也有权利继承其遗产

  • [单选题]录音遗嘱有效要件中不包括()。
  • A. 录音遗嘱须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B. 见证人的见证证明必须是书面形式
    C. 录音遗嘱的见证人应当共同签名
    D. 录制遗嘱的磁带上应注明年、月、日

  • 本文链接:https://www.51bdks.net/show/34og6d.html
  • 推荐阅读

    必典考试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