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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利息没有
B、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优先于劳动保险费
C、所欠职工的工资优先于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D、清算费用优先于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
-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下列选项中,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法的相对独立
- 我国幼儿园是对()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制定城市规划时,哪一项不是卫生部门主要收集的资料()病人表现为双足各种深、浅感觉均受累,常局限于肢体末端,呈手套或袜套状,其神经病变部位应当在()
-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人选表述正确的是?政体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是哪些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香港特别行
- 下列哪项不属于大陆法系的渊源?从日本现行法律制度看,法学院的同学小费与小罗进行了讨论。小费认为:①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都是法律
-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行为的法律特征是()在处理程序上,应先经过行政处理,华天房地产开发公司正拟开发商品住宅小区而需用土地。请根据下列各问中给定的条件回答永安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欲出让一幅位于该市北区的农民
- 当单身主义者们誓将单身进行到底的时候,也引出了一个新名词:“单身经济”。专家认为,随着单身浪潮的出现,家电、保险、娱乐和旅游等产业可能是另外受益最大的产业。材料体现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下述各项中()
- 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of America)的主要内容包括:()1808年11月27日施行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的特点有:()《学说汇纂》
《法学阶梯》
《十二表法》#
《新律》全面规定
- 重金属中毒时应该用哪种解毒剂()。应用纸片法测定大肠菌群时,大肠菌群快速测定纸片在样本上的停留时间为()()可将同一品种不同密度的油品收入不同高度,以利于油料混合均匀。不适宜用Poisson分布描述的实例是(
- 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是指依照本法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后法院
- 关于法的阶级性,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哪项?以下关于宪法历史发展的论述正确的有()备车时起动滑油泵使滑油进入系统循环,完车后应使滑油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制定规章,
- 慢性支气管炎最重要的病因是()安装螺纹车刀时,刀尖应与中心等高,刀尖角的对称中心线()工件轴线。在使用InstallShield打包的“建立磁盘映像”步骤中,TagFile对话框的作用是()。常二(柴油)酸度较高时,通过()来
- 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经济法具有以下特征()。以下可构成表见代理的事由是()。若需要表现拍摄物体表面质感,可以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
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 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明光家具店诉诸法院。经查,其中在奥地利居住的时间最久,此后一直在中国居住。下列表述哪种是正确的?甲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且因海上风暴使部分货物遭受湿损。下列关于该案法
- 英国学者J.蒲莱士提出了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形式分类,关于这一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1787年5月,美国13个州的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在法律文件上明确表现为宪法
刚性宪法不易修改的特点契合了法治稳定性的要求
- 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但不包括:()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冲突剧烈。这场争端以"衡平法优先"原则的确立而告终。确立该原则的不是:()1808年11月27日施行的《法国刑事诉讼
- 清末刑法典修订活动中,秦国称内张贴告示,是农业、商业共同发展,不按礼制服丧);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所以不道、不敬、不义都不符合题目中的描述,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诬告者实
- 宣布某些法律文件失效,从中选择出个别可供其他法院借鉴的案例,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其父再婚又离婚后无房可住,周某起诉让父
- 则女性处于()烧伤后病人出现休克症状时,最早的治疗措施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六腑是以()为其生理特点。多克隆免疫球蛋白增高的常见原因不包括()使用血管扩张剂后,若不定期充电会造成()。常用酸碱指示剂
- 男孩,11岁,来自农村,P124次/分,R40次/分,眼结合膜充血,腋下及腹股沟扪及数个约1cm×1cm大小的淋巴结,肾区叩击痛,外周血WBC12.5×10/L,RBC3~5个/HP。羊水中不含下列哪项物质()马拉色菌毛囊炎易伴发的疾病有()
- 微生物作用下有机物的分解为食品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计算。彻底结束大顺政权的战役是:()对输送、盛装可燃物
- 关于涉及物权的法律适用,依各当事人的本国法。”本条冲突规范的系属中的连结点是()。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依据国际私法理论,下列哪个选项不能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接点?在海
- 紧急停车,()是根据杠杆作用原理,这种方法能使重物垂直向上抬起,但升高距离不大。资本的本性是()。患者,女,40岁,行葡萄胎刮宫术,护士应告知患者术后随访的主要监测方法是()。“八一三”书店是哪一个县的地下党组
- 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也存在不同,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然后适用非正式法源法的移植的范围不包括国际条约和惯例#
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
-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和表现形式。一般而言包括下列哪些?()公民在年老时
公民在疾病时
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
- 错误的是哪一项?()下列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拟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如果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400人,另外自己又加投一张选票支持郑某。对于周某的投票,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哪些?()下
- 表示从慢到快的选项是()。假定某问题的解由多个分量构成,各分量满足特定约束条件,某求解的过程采用扩展解的各个分量的方法。其简单归纳为“向前走,碰壁就回头,2016年度盈利125万元。该企业201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交叉检查或者暗访抽查结束后,组织交叉检查和暗访抽查的执法部门应当()。上级执法部门依法履行下列()督
- 清代审理京城普通满人的司法机关是()抗日民主政权为鼓励犯人自新实行的制度有()。清朝第一部较为成熟的成文法典是()步军统领衙门#
内务府慎刑司
宗人府
大理寺A.外役B.假释C.保释D.提前释放E.赎金#现行则例
大
- 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哪国法律是准据法?()A国在华留学
- 短时记忆广度最大的年龄阶段是()。慢性非传染性病疾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下列高脂血症的治疗方案,脉沉缓或细弱
月经周期延迟量少,色淡红幼儿期
小学
初中#
高中吸烟与饮酒#
膳食因素和肥胖#
缺少体力活动#
- 明清“小三法司会审”的参加者是()。《唐律疏议》第二篇的篇名是()。秦代的契约形式有()皇帝
御史#
大理寺官员#
总理衙门
刑部官员#名例
卫禁#
户婚
捕亡寄托契约
典当契约
买卖契约#
借贷契约#
租借契约#
- 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外国收养人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
- 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反映的是()。某黏性土地基采用振冲碎石桩法处理,采用正方形满堂布桩,发生串联谐振时()。下列哪种沙眼衣原体沙眼生物亚种血清型不能引起沙眼()胎殒之后,舌淡白,脉沉细无力。其治法()关
- 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日籍华人杨某与韩国人朴某于2000年在日本结婚后久居中国北京,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
- 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的哪一项表述不正确?下列属于《国法大全》的系列的法律汇编有()英国的辩护制度的内容包括()法国《人权宣言》提出的资产阶级法治原则没有下列哪一项?()下列人物
- 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即国体)主要包括哪些?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为秘密投票原则,须经原选区参选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出对
- 由全体代表的()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的是()。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因为其如果委托别人代写,组织维护社
- 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哪项?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特点的论述错误的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是由谁阐述的?下列哪些属于
- 罗马主要使用的是:()《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
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
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
反映了垄断时代民法的某些特征#“对抗制”,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