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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约邀请的典型形式中,()是向众多不特定的竞买人发出的希望其参加竞买的邀请。关于承诺生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属于要约邀请的有()。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不需
- 某日,甲在路上遇见乙,问乙是否愿意以3000元购买其饲养的一头耕牛,乙未为答复。次日,乙打电话给甲表示同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此时甲告知该牛已以相同价钱卖于丙,问次日乙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的
-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发现合同对价款的约定是不明确的,首先应当采用()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不包括()。属于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协议补充的方法#
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
- 下列关于合同形式的表述中,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意思表示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 根据《合同法》,要约于何时生效?()下列()不属于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失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要约人发出要约时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
要约人
-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时
- 甲向乙通报一个信息:甲拟半年后上马一个新项目,需要乙的设备,届时希望乙送货。乙回复:按照甲的意思办。半年后,而乙将设备送货上门,诉至法院。法院裁决()。承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必须是要约的相对人在要约有
- 应合同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承诺应当以()的方式作出。作为订立合同的必经的环节,一个有效的要约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无效
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时起无效
- 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一般地,在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合同从何时有效成立?()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有
-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发现合同对价款的约定是不明确的,首先应当采用()确定。关于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作为订立合同的必经的环节,一个有效的要约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按照合同有
- 地处北京的甲公司就购买某一专用设备于2000年4月1日向地处广州的乙公司发出要求,要约书规定乙公司承诺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22日乙公司发出承诺书,但4月23日京广线突遇洪水,承诺于5月5日到达,为此给乙造成损失,诉至法
- 接受要约做出承诺后,对要约内容()。效力待定的合同出现的场合不包括()。我国《合同法》规定,有()情形的,合同无效。应完全同意#
可同意并附新条件
可部分修改
应拒绝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权代
-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包括()。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泄露
违法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当
- 要约邀请是指()。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同意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
- 撤回要约通知应在()到达对方。一般情况下,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包括()。承诺最实质性的要件是()。对方发生承诺之前
对方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
对方承诺生效之后
要约到达对方之前#标的
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的单位#
- 甲向乙通报一个信息:甲拟半年后上马一个新项目,届时希望乙送货。乙回复:按照甲的意思办。半年后,甲的新项目未上马,而乙将设备送货上门,甲拒收,双方争议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裁决()。下列特征中,()不是要约的特
- 当事人的()即是要约邀请。要约的要件包括()。《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招标公告#
投标书
投标担保书
中标函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是
- 甲向乙通报一个信息:甲拟半年后上马一个新项目,需要乙的设备,甲的新项目未上马,双方争议不下,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甲收货,往返运费由甲担负电视直销产品目录
投标报价#
招标广告
产品设备报价清单合同的撤销
- 根据《合同法》,要约于何时生效?()关于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是()。要约人发出要约时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
要约人拟订要约内
- 受要约人对要约主要条款部分同意、部分做出变更的答复文件,可视为()。要约邀请的典型形式中,()是向众多不特定的竞买人发出的希望其参加竞买的邀请。我国《合同法》规定,有()情形的,合同无效。部分承诺
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