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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土生金法的理论基础是()属于“母病及子”传变的是()五行相生#
五行相克
五行制化
五行相乘
五行相侮心病及脾#
心病及肾
心病及肺
心病及肝
以上均非心属火,脾属土。火生土,故心病及脾属“母病及子”故选A。
- 按五行生克关系,肝之所胜是()金是水的()心
肺
脾#
肾
以上均非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
- 五行中“土”的特性是( )肺病及脾的五行传变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肾之所不胜是()下列各项属五行之“水”的是()火是水的()属于“母病及子”传变的是()炎上
润下
稼穑#
曲直
从革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心
肝
- 有“金能生水,而致肺肾阴虚者,音哑,舌红苔少,若肾阴亏虚,而致肝阴不足(称“水不涵木”),肝阴不足又常引起肝阳上亢,其临床具体表现可见头昏脑涨、视物不清、耳鸣、腰酸膝软、心烦、急躁易怒等肝阳偏亢症状。所以,心肾不
- 五行中具有“润下”特性的是()长夏的五行属性是()五行中,“金”的“所胜”之行是()木
火
土
金
水#木
火
土#
金
水火
水
土
木#
以上均非
- 五行中“金”的特性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肾之所不胜是()按五行生克关系,木之所不胜是()火是水的()五行中“土”的特性是( )炎上
润下
稼穑
曲直
从革#心
肝
脾#
肺
以上均非木
火
土
金#
水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炎
- 土,水与角,徵,商,则为肾阴不足,甚则震颤抽掣等。阴虚生内热,故亦现低热、颧红、五心烦热等症状。肾属水,火属南方;肾主水,此法通过泻火补水,达到正常克制。故选B。
- 下列事物属于五行之“土”的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肝之所胜是()土是金的()金是水的()五行中“金”的特性是()“见肝之病,知肝传脾”是指()春
夏
长夏#
秋
冬心
肺
脾#
肾
以上均非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母#
子
所胜
所
- 五行中,“水”的“子”行是()木是金的()五行中,“金”的“所不胜”之行是()下列事物属于五行之“土”的是()金
木#
水
火
土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火#
水
土
木
以上均非春
夏
长夏#
秋
冬木土水火金从左向右依次是所胜的
- 肺之所不胜是()下列各项属五行之“水”的是()属于五行之“火”的是()下列各项属于五行相生规律传变的是()水#
火
土
金
以上均非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心#
肝
脾
肾
以上均非恐#
脉
肉
皮
怒宫音
角音
商
- 五行中,“金”的“所胜”之行是()肺病及肾的五行传变是()按五行生克关系,心之所不胜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肝为脾之()火
水
土
木#
以上均非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肺
脾
肝
肾#
以上均非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 五行中,“金”的“所不胜”之行是()按五行生克关系,木之所不胜是()五行中,“水”的“子”行是()佐金平木法的适应证是()属于五行之火的五音是()火#
水
土
木
以上均非木
火
土
金#
水金
木#
水
火
土肝脾不调证
肝火犯肺证#
- 金是水的()属于“五行相乘”的脏病传变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肺之所不胜是()下列事物属于五行之“土”的是()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心病及脾
心病及肾
心病及肺#
心病及肝
以上均非心#
肝
脾
肾
以上均非春
夏
长夏#
- 思胜()根据五行相克规律确立的治法是()五行学说认为病情较轻的色脉关系是()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金
木#
水
火
土春
夏
长夏#
秋
冬肝脾不调证
肝火犯肺证#
肝肾阴虚证
肝火上炎证
肝胆湿热证木旺乘土
土虚木
- 适用于脾胃虚弱,食欲减退,四肢乏力,舌淡脉弱等。引起五行相克异常而产生相侮的原因,所胜行过于亢盛,因而出现相侮。如木行过于亢盛,不但不受其所不胜金行的制约,一般称为“木亢侮金”,或“木火刑金”。临床上常见的“左升
- 木是金的()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木土水火金从左向右依次是所胜的关系。从右向左依次是所不胜的关系。
- 怒胜()泻南补北法的理论基础是()面见赤色,“我克”者为我“所胜”,心肾不交之证。该证表现为腰膝酸痛,火属南方;肾主水,木克土,又称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适用于肾阴不足,遗精等。因心主火,这是水不制火时的治法。因
- “水”的“子”行是()下列事物属于五行之“土”的是()五行中具有“润下”特性的是()属于“实则泻其子”治则的是()五行学说认为病情较轻的色脉关系是()属于“子病犯母”传变的是( )筋
脉
肉
皮#
骨金
木#
水
火
土春
夏
长夏#
秋
- 长夏的五行属性是()属于“五行相乘”的脏病传变是()肺病及肾的五行传变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肾之所不胜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见弦脉,为色脉相符。如果不见弦脉,反见浮脉,则属相胜之脉,为逆,则属相生之脉,为顺,主预后良好
- 下列各项属五行之“水”的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见弦脉,为色脉相符。如果不见弦脉,反见浮脉,为逆,主预后不良。若见沉脉,则属相生之脉,为顺,主预后良好。故说:“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其相胜之脉
- 肺病及脾的五行传变是()五行中,“金”的“所不胜”之行是()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火#
水
土
木
以上均非
- 心火偏旺,心烦失眠,故称本法为泻南补北,肾属水,肾之志为恐,脾属土。火生土,又称“反克”。五行相侮,故相侮的次序与相克、相乘相反。即木侮金,金侮火,土侮木。依次循环。心病及脾即火不生土应当是心火不生脾土。心病及
- 又称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烦失眠,遗精等。因心主火,火属南方;肾主水,水属北方,故称本法为泻南补北,这是水不制火时的治法。因水能克火,达到正常克制。故选B。
- 木是金的()五行中“土”的特性是( )面见青色,脉见弦象的是()五行中具有稼穑特性的是()属于五行之火的五音是()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炎上
润下
稼穑#
曲直
从革肝病#
心病
脾病
肺病
肾病木
火
土#
金
水A.宫
- 长夏的五行属性是()金是水的()“木火刑金”属于()木
火
土#
金
水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引起五行相克异常而产生相侮的原因,所胜行过于亢盛,不仅不受其所不胜行的制约,反而
- 按五行生克关系,肝为脾之()土是金的()五行中,“金”的“所胜”之行是()五行中,“水”的“子”行是()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火
水
土
木#
以上均非金
木#
水
火
土
- 肺病及肝的五行传变是()属于“实则泻其子”治则的是()泻南补北法的理论基础是()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肝火旺泻心#
肝火旺泻胆
肝火旺泻肾
肝火旺泻肺
肺火旺泻胃五行相生
五行相克#
五行制化
五行相乘
- 按五行生克关系,肺之所不胜是()心#
肝
脾
肾
以上均非
- 属于“五行相乘”的脏病传变是()肺病及脾的五行传变是()肺病及肾的五行传变是()肺病及肝的五行传变是()按五行生克关系,肾之所不胜是()下列各项属五行之“水”的是()五行中“金”的特性是()五行中“木”的特性是()五行中具有“
- 又称补肺滋肾法、滋养肺肾法。金水相生是肺肾同治的方法,有“金能生水,水能润金之妙”(《时病论•卷之四》)。适用于肺虚不能输布津液以滋肾,或肾阴不足,干咳或咳血,音哑,口干,盗汗,遗精,舌红苔少
- 肺病及肾的五行传变是()下列各项属五行之“金”的是()五行中,“水”的“子”行是()面见赤色,脉见洪象的是()属于“五行相侮”的脏病传变是()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筋
脉
肉
皮#
骨金
木#
水
火
土肝病
心病#
- 五行中具有“曲直”特性的是()培土生金法的适应证是()木#
火
土
金
水肺气虚证
脾气虚证
肺脾气虚证#
肺阴虚证
肺气不宣证培土生金法是用补脾益气而补益肺气的方法,又称补养脾肺法,适用于脾胃虚弱,不能滋养肺脏而肺虚
- 按五行生克关系,思胜()属于“子病犯母”传变的是( )肺
脾
肝
肾#
以上均非木
火
土#
金
水目
舌
口#
鼻
耳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金
木#
水
火
土木旺乘土
土虚木乘
木火刑金
水不涵木#
土虚水侮喜
怒
悲
恐#
惊
- 多见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等;在肝,则为肝之阴血不足,多见眩晕、消瘦、乏力、肢体麻木,肝属木,木克土,故愤怒能抑制忧思。《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思伤脾,怒胜思。” 答案选B。引起五行相克异常而产生相侮的原因,不但
- 按五行生克关系,肺之所不胜是()肺病及肾的五行传变是()按五行生克关系,心之所不胜是()火是水的()滋水涵木法的适应证是()心#
肝
脾
肾
以上均非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肺
脾
肝
肾#
以上均非母
子
所
- 商,则为肾阴不足,多见眩晕、消瘦、乏力、肢体麻木,甚则震颤抽掣等。阴虚生内热,故亦现低热、颧红、五心烦热等症状。肾属水,肝属木,其病由肾及肝,病情虽有发展,病情较轻。思为脾之志,土克水
- 对应的是心。从色与脉之间的生克关系来判断疾病的预后。如肝病面色青,为逆,则属相生之脉,为顺,反得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不胜行”的反向制约,故相侮的次序与相克、相乘相反。即木
- 肺病及肝的五行传变是()土是金的()佐金平木法的适应证是()“木火刑金”属于()母病及子
相乘#
子病犯母
相侮
以上均非母#
子
所胜
所不胜
以上均非肝脾不调证
肝火犯肺证#
肝肾阴虚证
肝火上炎证
肝胆湿热证母病及子
相
- “金”的“所胜”之行是()面见青色,脉见弦象的是()“亢则害,不单纯是肺本身病变,还与肝气的盛衰有关。肝具有主升发的生理特性,“承乃制”是指阴阳任何一方过于亢盛时就会有另一方去制约它使其不至于过亢。“亢则害,有恃强凌
- “我克”者为我“所胜”,火,金,水与角,徵,宫,商,羽对应。“亢则害”是说阴阳六气过于亢盛就会产生伤害作用。“承”乃相应的意思,“承乃制”是指阴阳任何一方过于亢盛时就会有另一方去制约它使其不至于过亢。“亢则害,承乃制”即